最新资讯
车主都在看
- •国际驾照翻译认证件有什么用?多少钱? 04-12
- •驾校打卡是什么意思 08-11
- •15万落地买什么车好,发动机是关键(本田缤智完胜) 08-22
- •宝骏rs5用的什么发动机 动力不强胜在平顺 08-17
- •奔驰c260l价格及图片 奔驰c260l运动版报价(2022款仅售31万) 08-16
- •8万左右的suv车 8万左右的suv哪款好 08-19
原本旧政策规定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需申请才可延长为12个月。
第六十五条指标配置结果一经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有效期12个月,周转指标有效期3个月,自公布次日起算。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指标使用后即自行失效。逾期未使用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的竞价成交款不予退还。
每个增量指标仅能延期1次。
增量指标的使用及逾期未用的相关规定不变,延期后的指标持有人应当重新下载打印指标文件并按要求及时使用指标。
同时,为了确保有关指标数据得到有效的传递交换,请有延期需要的持有人务必于持有增量指标显示的有效期截止之日(不含指标有效期截止当日)的两天前进行延期操作。有关具体操作可登陆指标调控系统查询。
声明:车爱网部分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2300424033@qq.com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