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投保范围
本保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已投保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车辆损失险第一条所列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加设备的直接损毁,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第三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按照投保时新增加设备的新设备购置价确定。
第四条 赔偿处理
(一)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与其他机动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保险车辆损坏的,对应当由其他机动车辆的交强险赔偿的金额,保险人先予以扣除,再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二)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相应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15%,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0%,负同等责任的免赔8%,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事故责任免赔率为15%。并按主险的约定适用绝对免赔率。
第五条 其它事项
本保险所指的新增加设备,是指除保险车辆出厂时原有各项设备以外的,被保险人另外加装的设备及设施。办理本保险时,应列明车上新增加设备明细表及价格。
在投保汽车保险盗抢险时,车主应该详细的阅读条款,保险金额由车主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的价格。例如,王先生一辆新车购置价为12万的捷达车,行驶证上
盗抢险保险费=基本保险费+保险金额×费率(注:保险公司不同,设置可能不同)举个例子:马大姐的家庭6座以下自用车的实际价值为15万,那么购买盗抢险的话,需要多少钱?马大姐盗抢险保费=120+15万×0.
赔偿项目:如果您的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满3个月,保险金额在保险金额内进行赔偿。如果车被盗抢后,在3个月内找回了,但是在此期间车辆损坏或零部件丢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